訛稱與外婆同住獲配公屋 郵差判服務令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6/12/12 14:15

最後更新: 2016/12/12 15:0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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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家四口家庭被指涉濫用公屋,其中兄妹涉向房署訛稱與外祖母同住,遂透過「家有長者優先配屋計劃」,於2009年獲快速分配秀茂坪南邨一單位,惟兄妹居住該單位約6年期間,外祖母一直居於安老院。任職郵差的兄長林偉聰(32歲)早前承認欺詐罪,今被判180小時社會服務令,控方確認房署已收到被告通知,將歸還涉案單位,案中被告胞妹林佩賢(29歲)則早前已獲撤銷控罪。

辯方求情指出,被告被已還押了3星期,已是非常痛苦的經歷;據悉,被告及房署協定被告須於明年2月8日前遷出單位。